利未记第25章逐节注解、祷读

【利廿五1】「耶和华在西奈山对摩西说:」

【利廿五2】「『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你们到了我所赐你们那地的时候,地就要向耶和华守安息。」

【利廿五3】「六年要耕种田地,也要修理葡萄园,收藏地的出产。」

【利廿五4】「第七年,地要守圣安息,就是向耶和华守的安息,不可耕种田地,也不可修理葡萄园。」

【利廿五5】「遗落自长的庄稼不可收割;没有修理的葡萄树也不可摘取葡萄。这年,地要守圣安息。」

【利廿五6】「地在安息年所出的,要给你和你的仆人、婢女、雇工人,并寄居的外人当食物。」

【利廿五7】「这年的土产也要给你的牲畜和你地上的走兽当食物。』 」

  • 神三次吩咐地要「向耶和华守安息」(2、4、5节),表明地的真正主人是神(23节)。神设立七年一次的「安息年」(6节),并不是为了提高出产的休耕技术,而是神要赐给地完全的「圣安息」(4节),让安息年成为安息日的延伸。
  • 当地「守圣安息」(5节)的时候,并不是没有出产,而是要求地主「不可耕种田地,也不可修理葡萄园」(4节),因此出产也不归个人所有。神自己会让田地和葡萄园有出产,并且这出产要丰盛到一个地步,可以成为所有人、牲畜和走兽的供应(6-7节;出二十三11)。
  • 因此,安息年不仅要让地得安息,同时也要让所有出于地的生命都得着安息。这一年是神的百姓彼此豁免债务的「豁免年」(申十五1-3),这一年的住棚节也是以色列人学习律法的时间(申三十一10-13)。在安息年里,神的百姓不再注意糊口谋生、积攒地上的财富,而是专心与神相交、彼此相交,凭信心在安息里享用神作供应,学习和经历「先求祂的国和祂的义,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」(太六33)。
  • 当基督再来建立国度、「万物复兴的时候」(徒三21),地将真正恢复安息、脱离咒诅,成为住在其上的人和一切生物的供应,千年国度才是真正的安息年。
  • 安息年的条例要到「你们到了我所赐你们那地的时候」(2节)才实行,当以色列被掳巴比伦、被驱逐外邦之后就不再适用。但是,神借着安息年所显明的心意却是永远不变的。因为「这些原是后事的影儿,那形体却是基督」(西二17节),安息日、安息年的设立,都是要引导人认识安息的主。
  • 后来以色列人没有好好遵守安息年(耶三十四13-17),所以神就使他们被掳巴比伦,使地「享受安息」(利二十六34-35、43),「直满了七十年」(代下三十六21)。被掳归回的犹太人重新「发咒起誓」(尼十29),谨守遵行安息日和安息年的条例(尼十31)。亚历山大大帝在安息年时免除犹太人的纳贡,因为他们在那年不播种(《犹太古史记》卷11第8章338、343节)。即使在战争期间,犹太人也严格遵守安息年(《犹太古史记》卷13第8章234节;《犹太古史记》卷14第16章475节;《马加比一书》六49、53)。

【利廿五8】「『你要计算七个安息年,就是七七年。这便为你成了七个安息年,共是四十九年。」

【利廿五9】「当年七月初十日,你要大发角声;这日就是赎罪日,要在遍地发出角声。」

【利廿五10】「第五十年,你们要当作圣年,在遍地给一切的居民宣告自由。这年必为你们的禧年,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,各归本家。」

  • 「七」是完全的数字,「七个安息年」(8节)过去了,第五十年就是完全的安息:「禧年」。
  • 「角声」(9节)是神降临西奈山的记号(出十九13、16),提醒百姓立约之民的严肃身分。平时只有「七月初一」吹角节才吹角(二十三24),「七月初十」(9节)赎罪日是不吹角的。但在第七个安息年的赎罪日那天,却要「在遍地发出角声」(9节),宣告恩典的「禧年」临到。正如赎罪日是让人从罪中得释放,禧年也要让人和地都得自由,使这个「刻苦己心」(二十三27)的日子充满了「自由」的欢乐。
  • 神用「赎罪日」的角声作为「禧年」的开始,表明神先赦免了人的罪债,然后才让人彼此豁免亏欠;人既然经历了神的怜恤,也当照样去怜恤别人(太十八23-35)。人若不先与神和好,就不可能与人、与地和好,享受完全的自由和安息。
  • 「禧年 ??????」原文是「公羊角」,也译为「角声」(出十九13;书六5)、「羊角」(书六4、6、8、13),又称为「耶和华的恩年」(赛六十一2)、「救赎我民之年」(赛六十三4)、「自由之年」(结四十六17)。约瑟夫认为「禧年」的意思是「自由」(《犹太古史记》卷3第12章283节)。
  • 「禧年」彰显了神的主权,显明地是属神的(23节),神的百姓也是属神的(42、55节),因此地和人在禧年都要得恢复、得自由,「各人要归自己的产业,各归本家」,在应许之地世世代代做神的见证,直到神的救赎计划成就。
  • 「禧年」预表基督所带来的救恩。主耶稣在地上的第一篇讲道,就是宣读赛六十一1-2:「主的灵在我身上,因为祂用膏膏我,叫我传福音给贫穷的人;差遣我报告:被掳的得释放,瞎眼的得看见,叫那受压制的得自由,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」(路四18-19)。主耶稣宣告:「今天这经应验在你们耳中了」(路四18-21),表明真正的禧年就是从主耶稣开始传福音,一直到祂再来使「万物复兴的时候」(徒三21)。

【利廿五11】「第五十年要作为你们的禧年。这年不可耕种;地中自长的,不可收割;没有修理的葡萄树也不可摘取葡萄。」

【利廿五12】「因为这是禧年,你们要当作圣年,吃地中自出的土产。」

  • 属神的人和地不能永远被辖制不得自由,所以在「禧年」里,地里的出产要归全民所有(11-12节),所有的希伯来奴仆重获自由(10节),被卖的土地也归回本主(10节)。
  • 绝大部分以色列人一生只有一次经历禧年,在主再来以前,每五十年一次的禧年不住地提醒神的百姓,神将差遣弥赛亚「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」(路四19),使人和地都得着彻底的安息。

【利廿五13】「『这禧年,你们各人要归自己的地业。」

【利廿五14】「你若卖什么给邻舍,或是从邻舍的手中买什么,彼此不可亏负。」

【利廿五15】「你要按禧年以后的年数向邻舍买;他也要按年数的收成卖给你。」

【利廿五16】「年岁若多,要照数加添价值;年岁若少,要照数减去价值,因为他照收成的数目卖给你。」

【利廿五17】「你们彼此不可亏负,只要敬畏你们的神,因为我是耶和华——你们的神。』 」

  • 在禧年的时候,「各人要归自己的地业」(13节),那些卖出的土地自动归回卖主,因为神不让祂名下的人永远在缺乏里。人常常因为各种错误造成失败、贫穷,但是神却给人预备了一个从头再来的机会。
  • 以色列的土地买卖实际上是租赁,因为到了禧年「各人要归自己的地业」(13节);更是对邻舍的帮补,因为是「按禧年以后的年数向邻舍买」(15节),照着土地未来「收成的数目」(16节)按比例预支给需要帮助的人。
  • 「彼此不可亏负」,指土地买卖要公道,既禁止买主乘人之危,压价购买,也禁止卖主漫天要价。「彼此不可亏负」的原因,是因为对神的「敬畏」,所以不可亏负有神形象的人。而对于不敬畏神的人来说,只有永远的利益,没有永远的道德。

【利廿五18】「『我的律例,你们要遵行,我的典章,你们要谨守,就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。」

【利廿五19】「地必出土产,你们就要吃饱,在那地上安然居住。」

【利廿五20】「你们若说:“这第七年我们不耕种,也不收藏土产,吃什么呢?”」

【利廿五21】「我必在第六年将我所命的福赐给你们,地便生三年的土产。」

【利廿五22】「第八年,你们要耕种,也要吃陈粮,等到第九年出产收来的时候,你们还吃陈粮。』 」

  • 当我们「遵行、谨守」(18节)神的旨意的时候,神不会叫我们发大财,而是会让我们「可以在那地上安然居住」(18节),不必背负重担,满有平安、喜乐和安息。
  • 「只要有衣有食,就当知足」(提前六8),就足以「在那地上安然居住」(19节)。我们因着太多的愁苦重担而不能安息,都是因为我们在「有衣有食」之外,继续追求「肉体的情欲,眼目的情欲,并今生的骄傲」(约壹二16)的结果。
  • 神应许百姓「第六年」土地会「生三年的土产」(21节),足以供应他们在第七年的安息年和第八年的禧年的生活所需。「陈粮」指第六年所存下的余粮。「第八年,你们要耕种」,指第八年赎罪日以后开始下一年度的耕种。这就是神借着先知以赛亚所宣告的:「以色列人哪,我赐你们一个证据:你们今年要吃自生的,明年也要吃自长的;至于后年,你们要耕种收割,栽植葡萄园,吃其中的果子」(赛三十七30;王下十九29)。
  • 在神要求人遵行祂的旨意之前,总是先用恩典来印证祂的信实:在旷野,神让百姓先在第六天收获双倍的吗哪,然后才有信心在第七天守安息日(出十六29);将来到了迦南地,神也是先赐下「三年的土产」(21节),然后才让百姓有信心遵守禧年。因为神「知道我们的本体,思念我们不过是尘土」(诗一百零三14),所以总是用爱来吸引我们追求祂、用恩典来带领我们走天路。人若以为可以靠自己的努力来「遵行、谨守」神的旨意,是「因为不知道神的义,想要立自己的义,就不服神的义了」(罗十3),结果就把律法变成了「不能负的轭」(徒十五10)。

【利廿五23】「『地不可永卖,因为地是我的;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,是寄居的。」

【利廿五24】「在你们所得为业的全地,也要准人将地赎回。」

【利廿五25】「你的弟兄(弟兄指本国人说;下同)若渐渐穷乏,卖了几分地业,他至近的亲属就要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。」

【利廿五26】「若没有能给他赎回的,他自己渐渐富足,能够赎回,」

【利廿五27】「就要算出卖地的年数,把余剩年数的价值还那买主,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。」

【利廿五28】「倘若不能为自己得回所卖的,仍要存在买主的手里,直到禧年;到了禧年,地业要出买主的手,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。」

  • 神是全地的主,祂把这地应许给人作产业,是让人学习做神的管家,并没有给人真正的所有权。因此,「地不可永卖」(23节),「到了禧年」,还必须回到原来神所指定的管家手中,继续发挥在神救赎计划中的功用。一直到千年国度降临的时候,才会重新划分地业(结四十八1-29)。
  • 地是属神的,「地和其中所充满的,世界和住在其间的,都属耶和华」(诗二十四1)。人在神面前都「是客旅,是寄居的」(23节),人类的一切土地和自然资源都是向神借来的,不应当为了满足自己的无尽的欲望而贪婪榨取、积累财富,应当做神「忠心有见识的管家」(路十二42),用它们来荣耀神。
  • 如果我们「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,是寄居的」(来十一13),就不应该计较今生暂时的生活方式,而应该「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,就是在天上的」(来十一16),所以「要禁戒肉体的私欲;这私欲是与灵魂争战的。你们在外邦人中,应当品行端正,叫那些毁谤你们是作恶的,因看见你们的好行为,便在鉴察的日子归荣耀给神」(彼前二11-12)。
  • 「至近的亲属」(25节)原文是「至近的救赎者」(英文ESV译本),包括「他的兄弟,或伯叔、伯叔的儿子,本家的近支」(48-49节)。基督就是我们「至近的救赎者」,我们是祂用自己宝血「重价买来的」(林前六20;启五9)。

【利廿五29】「『人若卖城内的住宅,卖了以后,一年之内可以赎回;在一整年,必有赎回的权柄。」

【利廿五30】「若在一整年之内不赎回,这城内的房屋就定准永归买主,世世代代为业;在禧年也不得出买主的手。」

【利廿五31】「但房屋在无城墙的村庄里,要看如乡下的田地一样,可以赎回;到了禧年,都要出买主的手。」

  • 在古代以色列,有城墙的城市里居住的主要是官员、工匠和利未人,百姓大都住在城外,以农耕、畜牧为业,做买卖或躲避战乱时才进城。所以「城内的住宅」(29节)除了利未人的之外,并不是神所分配的产业,也不是普通百姓的生存必需品,因此,卖出「一整年」(29节)后可以「永归买主」(30节)。
  • 在「无城墙的村庄里」的房屋,是百姓的生存必需品,是神所分配的「乡下的田地」的一部分,所以「可以赎回」。
上图:别是巴城遗址(Tel Beer Sheva)全景。城墙里的区域并不大,其中主前11世纪的遗址只有20间房子、10间粮仓。城里的房屋主要是官邸、市场、粮仓、蓄水池等公共设施,只有少量民居。大部分居民平时都住在城外,需要做买卖或躲避战乱时才进城。

上图:别是巴城遗址(Tel Beer Sheva)全景。城墙里的区域并不大,其中主前11世纪的遗址只有20间房子、10间粮仓。城里的房屋主要是官邸、市场、粮仓、蓄水池等公共设施,只有少量民居。大部分居民平时都住在城外,需要做买卖或躲避战乱时才进城。

上图:别是巴城遗址(Tel Beer Sheva)里的官邸和街道。

上图:别是巴城遗址(Tel Beer Sheva)里的官邸和街道。

【利廿五32】「然而利未人所得为业的城邑,其中的房屋,利未人可以随时赎回。」

【利廿五33】「若是一个利未人不将所卖的房屋赎回,是在所得为业的城内,到了禧年就要出买主的手,因为利未人城邑的房屋是他们在以色列人中的产业。」

【利廿五34】「只是他们各城郊野之地不可卖,因为是他们永远的产业。』 」

  • 利未人的房屋是神所分配的产业,所以「可以随时赎回」(32节)。利未人卖房子的原因,可能是因为蒙召到圣殿事奉(申十八6-8)。神把「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」(民十八21)赐给利未人为业,如果利未人因为缺乏才卖房子,一定是属灵上发生了问题:不是以色列人远离神,没有奉献十分之一,就是利未人自己不守地位,失去了神的祝福。但神还是会在祂的信实里把他们领回来,在禧年把房子归还给利未人。
  • 利未人可以卖城里的房子,但是不能卖「各城郊野之地」,因为这是神给「他们永远的产业」,神要用这些「郊野之地」不住地提醒他们:「我就是你的分,是你的产业」(民十八21)。人一次得着了神为产业,就能永远享用神。

【利廿五35】「『你的弟兄在你那里若渐渐贫穷,手中缺乏,你就要帮补他,使他与你同住,像外人和寄居的一样。」

【利廿五36】「不可向他取利,也不可向他多要;只要敬畏你的神,使你的弟兄与你同住。」

【利廿五37】「你借钱给他,不可向他取利;借粮给他,也不可向他多要。」

【利廿五38】「我是耶和华——你们的神,曾领你们从埃及地出来,为要把迦南地赐给你们,要作你们的神。』 」

  • 神的百姓在神面前都「是客旅,是寄居的」(23节),所以应该「帮补」同胞、外人和寄居的(35节),这是神所启示的禧年原则。「凡有世上财物的,看见弟兄穷乏,却塞住怜恤的心,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」(约壹三17)。
  • 神的百姓借钱给贫穷的弟兄,目的是为了彼此「帮补」(35节),所以「不可向他取利」(36节;出二十二25)。因为迦南地是神白白地赐给他们的,是因为神无条件的爱。「神既是这样爱我们,我们也当彼此相爱」(约壹四11),成为「爱人如己」(十九18)的团体见证。
  • 我们都活在神白白的恩典里,当弟兄有缺乏的时候,我们就应该和他一同分享自己所承受的恩典,「使你的弟兄与你同住」(36节),成为「彼此相爱」(约十三34)的团体见证。一个敬畏神的人,不仅是一个能承受恩典的人,也是一个能流出恩典、分享恩典的人。

【利廿五39】「『你的弟兄若在你那里渐渐穷乏,将自己卖给你,不可叫他像奴仆服事你。」

【利廿五40】「他要在你那里像雇工人和寄居的一样,要服事你直到禧年。」

【利廿五41】「到了禧年,他和他儿女要离开你,一同出去归回本家,到他祖宗的地业那里去。」

【利廿五42】「因为他们是我的仆人,是我从埃及地领出来的,不可卖为奴仆。」

【利廿五43】「不可严严地辖管他,只要敬畏你的神。」

  • 所有的古代文明都实行奴隶制(创十二16),但神并没有取消奴隶制,而是借着奴隶制显明了人作为「罪的奴仆」(约八34)的事实,也借着禧年启示了神让「受压制的得自由」(路四18)的方法。
  • 人「不认识神的时候,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」(加四8),所以要改变人做奴仆的地位,不能依靠改变地上的制度。虽然现代社会已经没有奴隶制,但我们照样成为名利的奴仆、情欲的奴仆、房奴、车奴、游戏奴……,「因为人被谁制伏就是谁的奴仆」(彼后二19)。
  • 因此,神的救法不是改良地上的制度,而是让祂的儿子「取了奴仆的形象,成为人的样式」(腓二7),「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」(路四19),让「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,使罪身灭绝,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」(罗六6),因真理而「得以自由」(约八32),因此甘心成为「顺命的奴仆」(罗六16)、「义的奴仆」(罗六18)、「神的奴仆」(罗六22)。
  • 神的百姓是属神的,已经被神「从埃及地领出来」(42节)得了自由,所以「不可卖为奴仆」(42节)。卖身的以色列人其实是一个最多服事六年的「雇工人」(40节;出二十一2),到了安息年就恢复自由(出二十一4;申十五12-18);而到了禧年,「他儿女」也可以恢复自由(41节)。
  • 虽然神允许奴隶制存在,但却要求「不可严严地辖管他」,因为神允许祂的百姓被暂时卖为奴仆还债(39节;出二十一2),是为了管教自己的儿女,让他们能学习「敬畏你的神」,而不是让神的百姓互相辖制。因此,「你们作主人的,要公公平平地待仆人,因为知道你们也有一位主在天上」(西四1)。
  • 每一个新约信徒都「不是奴仆,乃是儿子了」(加四7),「是重价买来的,不要作人的奴仆」(林前七23),「所以要站立得稳,不要再被奴仆的轭挟制」(加五1),不可再被罪恶、教条所捆绑,叫我们再「作奴仆」(加二4)。

【利廿五44】「至于你的奴仆、婢女,可以从你四围的国中买。」

【利廿五45】「并且那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和他们的家属,在你们地上所生的,你们也可以从其中买人;他们要作你们的产业。」

【利廿五46】「你们要将他们遗留给你们的子孙为产业,要永远从他们中间拣出奴仆;只是你们的弟兄以色列人,你们不可严严地辖管。」

  • 神的百姓最多只能给人当六年奴仆,但外邦仆婢却要世世代代终生作奴仆,不能被赎,禧年也不能得自由。这预表不信主的外邦人将被隔绝在神的救恩之外,所以到了禧年也不能摆脱罪和死亡的辖制,「一生因怕死而为奴仆」(来二15)。
  • 外邦仆婢的来源,有的是战争俘虏(民三十一9;申二十14),有的是从别国贩卖奴隶的人买来(44节),有的是在主人家里生养的(创十四14),也有亲友赠送(创二十九24)或父母遗留的(46节)。仆婢的价格大约是三十舍客勒银子(出二十一32)。主人若使仆婢受伤,仆婢就有权恢复自由(出二十一26-27);主人若刑罚仆婢致死,就要受罚(出二十一20)。有些仆人会成为主人的女婿(代上二35)或养子(创十五3),有些婢女会成为主人的妻妾(出二十一8)或儿媳(出二十一9),也有人叫仆人与儿子同分产业(箴十七2)。

【利廿五47】「『住在你那里的外人,或是寄居的,若渐渐富足,你的弟兄却渐渐穷乏,将自己卖给那外人,或是寄居的,或是外人的宗族,」

【利廿五48】「卖了以后,可以将他赎回。无论是他的弟兄,」

【利廿五49】「或伯叔、伯叔的儿子,本家的近支,都可以赎他。他自己若渐渐富足,也可以自赎。」

【利廿五50】「他要和买主计算,从卖自己的那年起,算到禧年;所卖的价值照着年数多少,好象工人每年的工价。」

【利廿五51】「若缺少的年数多,就要按着年数从买价中偿还他的赎价。」

【利廿五52】「若到禧年只缺少几年,就要按着年数和买主计算,偿还他的赎价。」

【利廿五53】「他和买主同住,要像每年雇的工人,买主不可严严地辖管他。」

【利廿五54】「他若不这样被赎,到了禧年,要和他的儿女一同出去。」

【利廿五55】「因为以色列人都是我的仆人,是我从埃及地领出来的。我是耶和华——你们的神。』 」

以色列人都是神的「仆人」,但神却没有禁止以色列人「将自己卖给那外人,或是寄居的,或是外人的宗族」(47节),却命令「买主不可严严地辖管他」(53节),并且允许以色列奴仆被「赎回」(48节)、「自赎」(49节)或在「禧年」得自由(54节)。这表明神允许祂的百姓被卖,是特意要显明祂对百姓的管教,也预表主耶稣基督要做我们的「弟兄」(来二11-12),成为救赎我们的「至近的亲属」(25节):

  1. 「至近的亲属」有责任赎回弟兄的产业(25节)。世人原来承受了神美好的产业(创一28),却因着犯罪失去了(创三17-19),但主耶稣却要为我们赎回「存留在天上的基业」(彼前一4),「等到万物复兴的时候」(徒三21),「我们也在祂里面得了基业」(弗一11)。
  2. 「至近的亲属」有责任赎回弟兄的自由(48节)。世人因犯罪失去自由,成了罪的奴仆(约八34;罗六16,八21),但主耶稣却要把我们「用重价买来」(林前六20),「祂为我们舍了自己,要赎我们脱离一切罪恶」(多二14),这赎价「不是凭着能坏的金银等物,乃是凭着基督的宝血」(彼前一18-19)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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